声明人:薛芬
二零零零年,在邪恶迫害下,写过“保证书”,以及说过“不炼法轮功”,声明作废。坚信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的决心永不改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3/158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