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进忠、刘丽然、刘喜花
从99年7.20以后,我在高压下所说过的、所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一律作废。以后坚定修炼,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3/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