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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国蓉 一九九九年,我在女儿那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女婿向邪恶写了“保证书”。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九月,因发真相资料,被邪恶非法判刑一年。在劳教所里被铐、罚站、不让睡觉,我做了不该做的。接着又被非法押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在邪恶的高压下承受不住,接受了洗脑。现在严正声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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