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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计惠华 邪警以“收到东西必须签字”为由,非让我在所谓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聆询告之书、撤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此上有污蔑大法的邪辞。我糊涂的签了字。现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今后,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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