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华
由于有执著与怕心,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特此严正声明:“保证书”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弥补自己的过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4/158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