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新境
我是97年得法的。两次遭到迫害,曾书面上表示过“不再炼了”,现声明作废。坚修大法不动摇,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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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4/158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