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亚杰
我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违心的在“五书”上的签字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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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4/158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