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英 被非法劳教期满时,不写“四书”不放人,继续延期非法关押。我说“不会写”,x队长叫别人写了叫我照抄了。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四书”、多次给邪恶单位的东西和按过的各种手印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助师正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