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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桂兰 在七二零期间,由于自己刚得法,什么也不懂,在村干部的强烈压力下,签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通过多年学法,我明白了,我做错了,对不起师父的苦度,对法犯了大罪,因此,我声明:我签的字全作废。同化大法,跟着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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