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暴炳书、丁雅儒
2006年在乡司法所人员已填好的被洗脑表上的签字无效,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5/158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