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启芬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环境下,我所说、所做的及家人签字,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心性标准的一律作废。
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加倍弥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3/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