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颜英
九九年后,中共恶党镇压法轮功期间,搞邪恶的万人签名活动,当时我签的是婆婆的名字。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大法,特严正声明:签名作废。弥补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6/158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