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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平 二零零零年春,村干部通知炼法轮功的去乡政府开会。由于当时心性低,便如约来到乡政府。它们把写好的东西让我看了看,内容是“不许炼功,不许去北京”等。当时在怕心的驱使下,我按它们的要求签了名。郑重声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和我的签名全部作废。今后不管遇到任何干扰决不动摇,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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