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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树云、张振英 我们2人都在99年7月22日单位、居委会找时写过“保证”,过后我们深感自责,痛惜自己犯了这样的大错。严正声明:我们所写的“保证”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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