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洪鹏
零一年,在邪恶的迫害下,向他们说了“不炼”的话,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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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7/158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