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万苓
由于怕心,恶警闯入家中时,我签了“不修炼”的保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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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7/158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