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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真 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份得法的。7.20以后,我和同修们一起去北京中南海证实大法,随后中共邪党就开始对我進行迫害。在北京看守所、我们县的看守所、派出所、戒毒所、洗脑班等進進出出二年多。从此以后,同修拿来师父的经文我也不敢看了。由于自己的邪悟,当时自己向派出所写了“保证书”。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师尊所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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