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有旭
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大法以来,在高压下,向邪恶写了所谓的“检查”和“保证”。在此,我要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师把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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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9/158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