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月萱
在1999年7.20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高压下,单位找我们炼功人谈话,由于怕心,我写了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还交了大法书。现在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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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1/158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