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鸿翔
7.20以后向恶党写过“保证书”。2002年,还在恶党组织的一个表上签过字、按过手印。在此严正声明:以上的“保证书”、签字、按的手印作废。坚修大法不动摇,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1/158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