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玲玲
本人以前说过对师尊不敬的话和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事情。特此声明这一切作废,以后一定不再做同样的错事。改正自己,弥补过失。做好三件事,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1/158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