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芬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因学法不深,99年迫害时因有怕心向邪恶写了“保证不炼了”,我知道错了,对不起恩师,现在我声明:“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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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2/158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