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璧合
我的父母被非法带走了,我把大法的书和老师的画像烧毁。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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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2/158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