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珍
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回来后,单位让我在“三书”上签名,我没配合,家属替我签了名。现严正声明谁也代替不了我,家属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3/158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