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炳泉
从7.22以后,迫于压力,不情愿的写的违背大法的所有保证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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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4/12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3/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