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朴三龙、李顺玉
1999年8月的一天,我们被强迫签了名、作了“保证”,直接给大法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特此严正声明作废。我们有决心弥补过失,认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4/15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