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鞠正屏 我一九九七年十月得法,身心受益非浅。一九九九年7.20后,中共疯狂迫害大法,我被迫交出部份大法书和师父法像。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抄家,邪恶非法抄去全部大法书、师父法像与师父讲法录音带,把我非法押送至拘留所两个月后,又被非法监视居住四个月。我被迫顺从公安说了、写了“不炼功保证”,在背叛师父和大法的文字上签了字。严正声明:以上我所说、所写的“不炼功保证”和对不起大法的所有文字、签名等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