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美荣、郭文荣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修炼后身心受益。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怕心,后来就不炼了。现在我郑重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5/158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