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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兰

    九九年迫害开始时,恶警和街道天天到我家来骚扰,我就写了“今后保证不炼法轮功,不去北京”,同时还交了几本书、一盘炼功带和一盘师父教功录像带。恶人叫一学员写“对自焚的认识”,不写就罚款四千元,他不会写,我就写了一句谤法的话。还有一个同修,家中的真相传单被他母亲发现后给藏起来了,并告诉他在我家呢。事后他母亲告诉我,如果他儿子要来找传单,你就说烧了。同修来问时,我就说“已经烧了”。几年后,他母亲真的烧了。严正声明: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6/158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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