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宏光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大法,身心得到了升华。99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声明:当时写的“保证书”作废。从新开始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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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6/158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