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陶平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前些时期在邪恶欺骗下,签了字,在此严正声明:不承认邪恶对我的迫害,所签的名作废! 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6/158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