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芝兰、余凤英 七二零邪恶全面迫害大法以后,我们由于怕心一度意志消沉,一直带修不修,并于二零零一年在当地派出所被迫按了手印、签了字。由于学法少,我们多走了弯路,愧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过去在当地派出所按的手印、签的字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新走到大法中来,做好三件事,加快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6月11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