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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乐 我于二零零三年在拘留所里,在邪恶写的所谓“黑材料”上签了字,上面有诽谤大法的言语;二零零四年,邪党在开除我的党籍时,强行请人替我写的“检查”,也有污蔑大法的语言,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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