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淑珍
我由于法没有学好,以致别的同修要给我新经文时,我让她把经文烧掉。事后认识到很不对,泪如雨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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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7/159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