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忠英 2007年5月24日,我因在街上贴真相资料,被几个邪恶的所谓巡防人员抓住,被非法拘留五天后,强送到洗脑班。因此,我单位领导受到批评,全校职工在经济利益上受到很大影响,邪恶威胁说:“如不悔过,七月份事业单位长工资学校不能参加。”几天后,单位领导一看我不写“悔过书”,就叫别人替我写,写了叫我抄,我被迫抄了“三书”。违心的向邪恶低了头。在此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5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