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永军
在一九九九年7.20邪恶开始疯狂迫害大法期间,由于怕心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烧毁了师父法像。郑重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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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8/159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