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彩芳
由于在邪恶面前没有监守正念违心地邪恶保证书和以前不利于大法的言行,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声明一律作废,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3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3/9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