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丽萍
我自1999年7月20日邪党迫害法轮功起,在邪党的强压下写过“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骂了老师和大法,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声明: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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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9/159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