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昌香
我是99年7.20以前得法的。99年7.20以后,我不敢炼功,不敢学法,还把部份大法宝书给烧掉。在此严正声明: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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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19/159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