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景香
恶警利用家人代我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我要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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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0/159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