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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叶辉 读了第286期明慧周刊的《机会与成熟——与跟邪恶签字的同修交流》一文,我的内心受到强烈震动,不由得想起了几年前我做的错事。当时,当地派出所要单位每个人在一张所谓的“综合治理责任书”上签字,其中有“不参加法轮功非法活动”这一条。由于怕心,以及碍于面子,我糊涂的签了字,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严正声明:所签的所谓“责任书”全部作废。以后要更精進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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