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法相 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发真相传单时被邪恶发现,后被非法带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加上有怕心和亲情的干扰,我违心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并写了违心的“心得体会”。严正声明:在看守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