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申乔秀
我过去在拘留所、看守所和劳教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签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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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1/159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