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立芙
我在九九年進京正法时,被邪恶非法关押期间,被迫给邪恶的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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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1/159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