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兰雁
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关押时,因自己的执着心没放下,写了“悔过书”,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脚踏实地,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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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2/159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