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熊英
所有的在劳教所和看守所写的“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揭批法轮功”的文章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2/159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