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霞 七月二日,在路上被村委会的人截住,拿出一张表,让在上面签字和写自己孩子的名字,当时我就说:“你爱怎么写怎么写,我们不写。”它说:“帮你们写上得了。”我没吱声,还把孩子的名字告诉了她。严正声明: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6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