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瑞珍
我由于学法不深,曾经写过对大法不利的东西,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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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3/159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