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颖杰
二零零零年,我怀孕在家休息,街道来我家叫我妈妈签名,当时我妈妈在家做饭叫我给签名,我也没看纸上写的什么就给签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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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4/159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