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艳领
2007年6月份,我被邪恶之徒以办身份证为名,被骗走了手印和签字,给大法抹了黑。在此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4/159202.html